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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落实“人才强校”战略,不断提高我校高层次师资队伍建设水平,全面提升学院整体办学水平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,结合我校专业建设实际和未来发展的战略目标,学院开展院级专业带头人选拔评选工作,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学院一线教师,申报人年龄距退休满一个聘期(三年)。
二、选拔数量
每个专业选拔专业带头人不超过一人,马克思主义学院、通识教学部、体育学院公共体育课可按照课程选拔一名带头人。
三、选拔条件
《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》(常工职院人〔2020〕6号)(附件1)文件规定。
三、选拔程序
1.符合选拔条件的教师向专业所在二级学院(部)提交申请,二级学院(部)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确定拟推荐人选。
2.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评审结果公示一周。
3.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。
4.院长办公会通过后,颁发聘书。
四、材料报送
(一)申报院级专业带头人需提交以下材料:
1.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书(附件2);
2.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推荐汇总表(附件3);
3. 申报专业带头人成果证明材料;
4. 材料报送人事处王彩霞老师处。
请各部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,认真组织选拔工作,请将申报书及支撑材料(电子)、推荐汇总表(电子)于2020年3月30日前发送至人事处王彩霞老师OA平台,纸质材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。
(二)咨询人:顾亚莉、叶爱英 联系电话:86332213
附件1-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(修订稿)(常工职院人〔2020〕6号).pdf
人事处
2020年3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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